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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检快讯】襄都区检察院召开首次行刑反向衔接听证会 让司法办案更有温度
时间:2025-09-15  作者:秦亚光、张素青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检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质效,扎实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2025年9月12日,襄都区检察院针对一起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就是否应对被不起诉人李某某给予行政处罚提出检察意见进行公开听证。本次听证会由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尹峥主持,邀请三名听证员、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被不起诉人及所在社区代表、邻居和被害人等多方参与。

2024年4月,被不起诉人李某某因子女抚养权纠纷,酒后试图拉开其前妻(即被害人)的轿车车门未果,随后采取拉拽、脚踹、用石头砸击等方式,造成被害人车辆多处损坏。经鉴定,车辆损失价值共计人民币17000余元。刑事检察部门审查认为,李某某系被害人前夫,案件因家庭矛盾引发,该案系初犯且已赔偿和解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多次表示希望对李某某不予处罚。李某某主动到案后如实供述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因此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将线索移送行政检察部门。

行政检察部门受理后经审查认为,李某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依法可处以行政拘留及罚款。但在行刑反向衔接程序中,综合本案案情,是否仍有必要对李某某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能否真正实现惩戒与教育的目的?如何实现更好的社会效果?承办检察官张素青围绕这些问题走访了李某某和被害人,深入了解案件背景并听取双方意见,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决定召开此次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主持人尹峥对行刑反向衔接制度作了系统解读,并就本案的事实认定、审查过程及法律依据进行了详细说明。被害人、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及听证员围绕李某某是否具有“行政处罚法定性和必要性”分别陈述意见。李某某所在社区代表和邻居也对其一贯表现及再犯可能性发表意见。

经听证员独立评议,各方一致认为:本案源于家庭纠纷,事后双方已达成和解,被害人明确表示不希望追究李某某责任,李某某无犯罪前科,不建议再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主持人对李某某进行了现场法治教育。李某某诚恳表示:“通过这件事,我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性和危害性,今后一定吸取教训、遇到事情不冲动,冷静处理,努力做一个遵纪守法、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检察机关将听证机制引入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本案事实认定清晰、程序公开透明,既维护了法律权威,也体现了司法温情,实现了法理与情理的有机统一。”与会听证人员对此次公开听证会给予高度评价。

据悉,这是该院首次就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副检察长尹峥表示:“下一步,我院将持续优化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精准监督,积极培育典型案例,主动引入听证员等外部监督力量,将检察监督深度融入社会治理,推进行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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