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东区人民检察院
作风纪律量化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提高工作效能,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考核的范围 本院全体干警
考核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本次量化考核包括工作纪律、办案纪律、参加会议、廉洁自律等8个方面的内容。考核总分为100分,出现问题相应扣分。
一、遵守工作纪律情况 监察室和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进行效能检查,每查出迟到、早退、无故不在岗一次扣1分,旷工一次扣3分;每发现一次上班时间炒股、玩游戏、观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等情况扣2分;违反规定着装、工作自由散漫等酌情扣分。
每月迟到超过5次一次扣1分;请假超过3天扣1分(由办公室每月提供汇总情况)。
二、遵守办案纪律情况 每发现一次违规办案,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分,造成较严重后果的扣5分。
三、参加会议情况 参加会议迟到、早退、不遵守会场纪律,每次扣1分,(由组织会议部门每月提供情况一次)。
四、值班情况 门岗、值班室、信访、护路等值班,被带班领导或本单位检查发现脱岗一次扣2分。
五、公车、警车管理使用情况 违反规定使用公车、警车每次扣2分。
六、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违反规定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扣5分;利用职权和职务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接受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礼物馈赠和宴请每发现一次扣10分;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个人经商、办企业和违反规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以及买卖股票扣10分。
七、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每出现一次重大事项应报告未报告扣2分。
八、其它情况 出现问题被相关单位检查发现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相应加倍扣分。
年内出现违法违纪直接定为不达标档次。
组织实施及考核结果的应用
考核工作由院党组统一领导,监察室具体负责实施,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实行每月汇总半年通报年底总评,年终在全院公布每一名干警的得分情况,并按照2:7:1的比例,确定好、中、差三个档次,对较好档次的干警在年终考核及评比中予以加分,对较差档次的给予通报批评,连续两年均被评为较差档次的给予诫勉谈话。同时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晋升提拔的重要依据。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