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根英,现任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自2007年进入检察系统后,王检在检察工作中已拼搏了整整10年。“十年磨一剑,腊梅香枝头”,这是对王检十年检察生涯的真实写照。她先后被省政府记二等功一次;被市委记先进个人一次;被邢台市检察院记三等功两次,被评为邢台市职业素养标兵、邢台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优秀科级干部、桥东区“巾帼建功”标兵等等。她分管的侦查监督、综合治理、民行监督、未检工作等多次被省市院评为先进工作,多次在全市检察系统年终考评中名列第一。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王检她取得这么多荣誉,来源于她在检察工作中始终坚持“案件质量第一”的标准,以多办案、办好案、办铁案为基本要求,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高质量地完成分管的各项工作。近三年她共批准逮捕546人,不捕48人;追捕10人;受理民行申诉案件172件,提请抗诉8件,民事执行监督26件;督促支持起诉51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10余人;息诉罢访40余件,这一串数字只是她工作一部分的呈现。
2011年3月底,她负责办理了震惊邢台市的张某等17人涉黑案件。该案涉及人员多、罪名多、犯罪起数多。同时,团伙之外还涉及相关违法犯罪人员十多人。这么大的案子只有7天办理时间,科室人员少,时间又紧,她就带领大家加班加点,白天提审,晚上翻阅案卷,整理证据,召开碰头会通报证据情况。饿极了,就泡一碗方便面,实在顶不住了,就躺一小会儿。经过4天3夜连续奋战,彻底理清了全案,最终逮捕23人,有17名涉黑人员分别被判处2年6个月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全案办结后,她和同事们的眼睛熬红了,人也瘦了一大圈。
2008年6月,王检60多岁的母亲因脑血栓住院,时逢桥东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捣毁一“法轮功”邪教练功点,抓获6名邪教人员,搜出大量反动宣传品。由于案件性质特殊,案情复杂,她顾不上照顾病床上的母亲,立即到公安机关开展提前介入工作,利用二十多天时间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还两次专门到省院汇报案件。由于证据扎实,邪教分子受到法律严惩,本案的办理也得到省院领导表扬。案件办结后,当她怀着愧疚的心情来到医院,一看到病中慈爱的母亲,王检的眼泪瞬时夺眶而出,身明大义的母亲抚摸着她消瘦的脸庞,一直宽慰她说没事没事。身为小女儿,她多愿意在母亲身边多尽点孝啊,但是一旦工作有了召唤,她又义不容辞地投入到工作中。
说起腊梅精神,可能有的人不喜欢腊梅的冷傲,但是我们王检却在追求公平正义之路上,像梅花般“傲”出了风骨,“傲”出了气节。2008年11月,她办理了在全省范围都有极大影响的‘黑车队’行贿受贿一案。该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大多是某机关或下属单位的领导人员,人际关系十分复杂、背景深厚,说情人频频干扰。有的犯罪嫌疑人通过某些领导过问,有的还托人请吃送礼的,更有甚者直接到她办公室送钱,都被她果断回绝。在此案中她顶住压力,一身正气,坚持秉公办案、严格执法,不仅逮捕了报批的几名犯罪嫌疑人,还追捕了一人。”事后有人问她:“你就不怕得罪领导吗?”王检答:“严格执法、秉公办案是我的职责,我必须这样做,也只能这样做。”话语很朴实,却是她坚守检察职业操守的铮铮誓言。
“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这句诗描述的是梅花带给人沁人心脾的芳香,让人心旷神怡。我们王检在办案的同时极其注重人文关怀,经常给当事人带来同样的感受。记得2011年5月27日,我院批捕一起张某等五人涉嫌非法拘禁案。逮捕之后,受害人陆某在四川公安机关承认当初在邢台做了虚假陈述,真实情况是张某等五人与陆某有经济纠纷,张某带走陆某后并没有实施殴打,只是与他交涉还钱的事,并且陆某已在四川当地因虚假陈述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羁押。但这一情况检察机关并不知情,在捕后一个半月后,张某的家人来我院反应此情况,王检第一时间接待了他,看了他带来的材料,意识到证据可能发生了变化,应当尽快核实,避免造成错误羁押。她随即向院领导作了汇报后,决定马上赴四川核查。核查结束,张某的家人反映情况完全属实,王检回来向领导汇报后我院决定马上释放张某。张某对王检非常感谢,几次请她吃饭,她坚持不去。张某临回四川前,他专门到王检办公室,张某说:“我真心地感谢您王检察长,对一个外地人,你这么尽心地帮助,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你是在邢台第一个对我微笑的人,第一个为我的案子奔波的人,谢谢你!”说完,深深地向王检鞠了一躬。这样的场景在王检身上经常发生,我们也都习以为常了。
腊梅历来被人称颂,还源于腊梅傲雪斗霜,自强不息精神。我们王检在工作中精益求精,不断开拓创新就是她自强不息职业意识的重要体现。在综合治理工作中她创设了“法治副村长”制度。她把和谐理念引入社会管理,最先向桥东区委建议由区院检察官在全区13个农村挂任“法治副村长”,得以采纳,这一独创做法付诸实施后,提高了农民的法律意识,减少了涉农犯罪,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该经验被检察日报刊发;在侦查监督中推行了不捕说理制度、刑事和解制度及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三项制度,三项制度的推行提升了工作质量,通过说理释法消除当事人怨气,减少公安、检察两机关分歧;通过刑事和解化解社会矛盾;通过公开审查办案让老百姓心服口服,不断修复被损坏的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民行工作中大胆创新,摸索出“桥东民行宣传模式”、民事执行监督“注重支持、扎实开展、稳步推进”的新思路、与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协作监督新机制等先进做法,均在全省得以推广;在未检工作中多项创新。2015年7月份,桥东区检察院作为全市首家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正式引入心理疏导机制,尝试对涉案未成年人或受害的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重新树立其生活的信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同时积极协调区教育局、司法局、团区委等相关部门,联合会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联合工作机制》。在全区中小学建立法治教育基地。她本人亲自撰写关于未成年如何加强自我保护的文章,多次到中小学讲课,通过多种形式搞活了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工作,帮助青少年在成长中明辨是非,提高他们依法维权和预防犯罪的能力,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人生征途有激流险滩,也有平湖阔岸。在机遇和挑战面前,王根英,这位机敏、睿智、豁达、靓丽的女副检察长的选项是:“不羡牡丹色彩艳,愿做腊梅香枝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