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一位从事了12年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女检察官,和她交谈,总能让人感受到她的热情和开朗;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她是一个信念坚定,认真敬业的人,她用辛勤的付出让桥东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成为一个光荣的集体。
尹峥,现任邢台市桥东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民行科科长。工作24年以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用行动践行着自己维护司法公正的诺言。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带领民行科荣立集体三等功2次、2次获得“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称号,2018年被河北省评为“学雷锋标兵”、被河北省检察院评为“基层民行工作先进个人”、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的首届“民事行政检察精品案件”评选活动中,她办理的“邢台市长城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与邢台市东围城路信用社借款合同纠纷提请抗诉案”被评为“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案件”,她本人也被纳入全国“民事行政检察办案骨干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
强化监督,捍卫公平正义
站在时代前列,强化法律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裁判不公的案件坚决抗诉,依法纠正,捍卫公平正义,这是她始终如一的坚持。
在办理的抗诉案中,为邢台仪表股份合作公司挽回经济损失82万元,为农民粘某讨回工程款30万元,为马某推翻被迫所打欠条债务9.6万......她以百姓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把抽象的法条诠释为一件件公正的个案,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申诉人马某介绍孙某向山东济南用煤户张某供煤,因质量不符合要求,被张某拒收并通知孙某将所供煤炭拉回,孙某对该通知置之不理,后胁迫马某给其书写欠购煤款9.6万元单据,并持该单据获法院支持,判决马某偿还孙某货款9.6万元。马某不服,多次上访并向法院提异议但都未能解决,走投无路情况下到检察院申诉,尹峥热情接待他并对该案进行全面审查,经严审细查,发现了马某的冤屈,依法提请抗诉,法院再审改判,免除了马某偿还责任,马某将一面刻有:“铁面无私、秉公执法”的锦旗送到桥东区人民检察院,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关注民生,情牵群众利益
担任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多年,一件件关注民生的“小事”,彰显了她一心为民的真挚之情。是她耐心劝解,使结怨多年的家人握手言和;是她秉公执法,为因不公判决造成的上访户讨回公道,为困难家庭多争取补偿;是她真诚为民,让百姓一次次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
高某和任某本是表兄妹,同住一院。该院为高某父亲所有,他出于任某方便照顾高家的考虑,承诺任某住的房屋归任某所有。高某父亲去世后,高某和任某多次为生活琐事争吵。后高某将任某告上法庭要求收回其所住房屋,原审法院未支持其诉求。双方矛盾激化,高某的丈夫甚至还动手打伤了任某并受到了刑事处罚。在审理该案中,她审查认为原判决正确,就多次不厌其烦做矛盾化解工作,经过两个月艰难的调解,最终促使这对表兄妹握手言欢,化解多年矛盾。
申诉人张某通过桥东法院判决、强制执行、拍卖、竞标、替债务人支付银行贷款及利息情况下取得了债务人李某名下的房产,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得知,桥东法院又在其它民事纠纷审判中将该房产判给杜某。张某多次找桥东法院执行局提出执行异议,按判决执行局也左右为难不能执行,造成张某的长期上访。她在接到案件后一方面做工作稳定张某的情绪,另一方面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法院再审。经过大量工作,再审房产判给张某,拖了2年之久的案件在半年内审结,张某也停止了上访。
探索创新,打开监督新局面
围绕制约民行检察工作发展的热点、难点,她以开放的思维、前瞻的眼光,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开启了民行检察工作的新天地。
2011年,她带领民行科在全省率先开展了“为民服务宣传月”活动,为百姓申请监督提供了便利;2013年,在全市率先开展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活动,对危害民生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加强了监督;2017年,她用思维导图绘出《民法总则》,便于法律人和群众的学习理解。
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她利用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桥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17年6月查封非法肉制品妥善处理,严禁流入市场,并于2018年3月2日,联合桥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销毁非法走私肉品13.324吨,切实维护了民生民利,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成熟的政治修养、谙练的业务能力、正直向上的品德是她做好工作的动力;领导的信任、同事的支持、科室的同心合作是她做好工作的源泉,在她的带领下,桥东区检察院民行科这个光荣的群体赢得了诸多荣誉,两次被市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工作经验多次在省、市检察系统推广,连续多年在全市业务考评中位于先进行列。
我们相信,在未来检察事业的道路上,维护公正、服务于民的坚定信仰会让尹峥走得更从容、更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