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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20-06-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基本概况。 

  主要职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在工作中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确定检察阶段性的工作重点和措施,部署检察工作任务;进行案件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开展涉农检察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进行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加强人民监督员和人大代表监督;统筹进行网络信息化建设;开展检察宣传工作、推进检务公开。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 

  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监狱看守所等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通过行使检察权,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侦查监督职能的行使贯穿刑事立案到侦查终结全过程。主要包括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等职能。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有效提高批捕、批准立案、批延准确率。 

  审查起诉;对上诉、抗诉案件及再审案件进行审查;出庭支持公诉全面审查案件事实,核实证据,依法提起公诉、出庭提出审查意见,提高公诉案件审结率、出庭意见采纳率。 

  依法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有效实施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审判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依法有序进行。 

  控申部门受理来信来访、举报、控告、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工作,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办理桥东管辖的信访、控告案件、刑事申诉案件、国家赔偿、司法救助、阻碍诉讼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案件以及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督办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保障办案安全、负责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授衔和管理工作;开展、规划检察机关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等工作。加强各项检察辅助职能,为检察业务提供有力保障。 

  办理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依法履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职能;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工作;依法保护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完成移交未成年人案件侦查监督任务,有效实施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监督,依法保护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负责检察调研工作,组织并落实年度调研课题计划;组织、参与有关法律执行情况专项检察活动;负责检察适用法律问题研究工作,对本院检察工作适用法律问题进行研究,适时提出立法建议。围绕检察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对领导机关和本院领导提供决策参考意见,对疑难案件和其他地方性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供意见和建议。 

  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实行统一受理、流程监控、案件评查、统计分析、信息查询、综合考评等,对办案期限、办案程序、办案质量等进行管理、监督、预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专门负责案件管理的综合性业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在案件管理工作中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 

  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受理、审查、办理人民监督员提出的监督要求和相关材料,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办理监督事项,反馈监督案件处理结果。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巡回检察,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实等相关工作;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规范化检查。 

  我院内设5个职能部门。我院行政编制50人。 

  2019年度整体绩效目标:确定检察阶段性的工作重点和措施,部署检察工作任务;进行案件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开展涉农检察工作;统筹进行网络信息化建设;开展检察宣传工作、推进检务公开。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2019预算资金安排1883万元。 

  (二)预算绩效管理开展及整体绩效实现情况。 

  2019年我院狠抓重点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按照项目资金的使用内容和用途,本单位项目资金为办案经费业务装备经费、其他项目经费。其中:办案经费127万元:根据我的工作职能和职责设立,经费支出范围均为我院开展办案业务相关的工作经费,为持续性、常年性项目,在2019年支出21万元按期完成支出原因:由于资金使用计划确定较晚。2019年未能及时支出,将于2020年及时完成款项的支出。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通过专项工作的开展,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实法律宣传工作快速发展绩效目标。装备经费81万元:其中31万元,用于检察专网升级改造及综合保障装备等,科学合理的保障每个部门的经费需求。装备经费的合理使用,强力推进了我院信息化建设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专项资金到位率年度指标为100%,实际完成100%。 

  (2)质量指标。专项资金政府采购合规性年度指标100%,实际完成25%。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年度指标≥25%,实际完成63%。 

  (3)时效指标。专项资金资金支出进度年度指标≥90%,实际完成25%。 

  (4)成本指标。专项资金成本节约年度指标100%,按照要求专项资金项目涉及评审的全部进行评审。实际完成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专项资金资金使用率≥25%,实际完成63%。 

  (2)社会效益。案件结案率≥90%,实际完成96%。信访案件结案率≥90%,实际完成9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19年我院较好的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19年我院共收案件788件,结案率96%。我区法制环境逐步优化,社会公众的法制意识得到加强,社会的安定团结得到保障,社会公众的满意度得到提高,为90%。案件当事人满意度为95%。 

  (四)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 

  将事前评估、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融入预算管理的全过程环节,建立健全司法行政预算绩效管理统筹协调、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围绕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和分类绩效目标,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进度要求,确保如期完成。 

  2.强化预算执行 

  强化财政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及时启动项目和支付资金,优化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创新财政资金支出思路,合理改进支出方式,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序时支出任务。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3.健全评价机制 

  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评价过程最大程度信息公开,规范、管理和保障预算绩效工作的有效推进,做到程序规范、方法合理、结果可信。 

  4.强化宣传引导 

  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使全干警树立绩效理念,熟悉管理流程,掌握工作方法,提升管理能力。各积极探索工作经验,及时总结预算绩效管理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学习先进单位经验,提升预算绩效管理科学水平。 

  )存在问题、采取的纠偏措施及改进绩效管理。 

  1、规范财务核算。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会计准则》及市直机关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会计核算体系,加强对经济业务的审核,确保会计核算及时、真实、准确、合法。 

  2、加强资产管理。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管理部门和人员,建立资产明细账和台账,严格资产购置、管理、使用、报废等程序,定期清理各项资产,做到内容完整、账实相符。 

  3、加强绩效管理。健全相关制度,明确部门和人员,逐步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加强绩效跟踪监控,提升绩效评价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4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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