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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申接待人员如何做好接待工作
时间:2020-10-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国家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的重任。控申举报部门是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能部门,是检察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当前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以举报控告等形式进入控申检察工作领域。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必须从以下五个方面加强控申举报工作。

(一)树立执法为民观念,提高服务意识。控申举报接待人员的一言一行,直接体现了检察干警的精神风貌和工作作风,因此接待人员在接待的全过程中要树立群众观念,提高服务意识,甘做服务员,态度要热情,接待要认真。如热情地为上访人让座沏茶,耐心倾听上访人员的叙述,认真做好笔录,负责地对来访人员的问题作出答复等,营造一种融洽和谐的气氛,与来访人拉近距离,替来访人消气解疑,取得来访人员的信任。我们还应该注意做到:一是克服那种居高临下不理人,板着面孔教训人的接待方式;二是克服那种举报内容属检察院管辖的就积极主动接待,举报内容不属检察院管辖就态度消极甚至一推了之;三是克服那种对首次来访比较热情,多次来访就态度冷漠,没价值的来访就简单应付的工作作风。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素质。控申部门是检察机关的窗口,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公正廉洁、业务精干、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控申队伍,是做好控申举报工作的前提。一是要提高控申举报干警的政治素质。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不断增强干警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感。二是要提高控申干警业务素质。控申举报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针对各类控告、申诉案件需要有精通法律规范内容和精神的检察官,纠错防漏,打击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控申干警要认真学习各种法律知识和国家政策,培养良好的法律意识,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以及用党的政策指导控申检察工作的水平。刻苦钻研检察业务知识,熟悉办案流程,规范执法行为,切实适应新形势下工作的需要。三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做到廉洁自律。控申干警要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检察纪律,正确行使执法权力,公正执法。杜绝在信访举报件分流过程中,为顾及亲情、友情及受利益驱动可能出现为当事人及其亲属泄露举报机密的廉政风险;杜绝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可能出现接受当事人宴请,收受当事人礼品、礼金,导致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廉政风险。自觉做到不该做的做坚决不做,不该要的坚决不要,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在任何情况下管得住自己,经得起考验,从而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

(三)加大举报宣传,提高举报人对法律的认知度。司法实践中,有些举报人往往只凭他们怀疑的事实到检察机关进行举报,要求检察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却提供不出相关证据。在调查中,有些案件由于时过境迁,有关帐目等证据材料因保管不当而损坏、丢失;或由于其他原因而难以取得,有些事实难以查清;或是涉案主体身份不符,不属于检察机关受案范围;或是案件不属检察机关管辖等原因,检察机关据此做出不予立案决定,即使处理决定本身是公正的,但由于举报人的误解或者猜疑而产生的执法不公的主观判断。要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舆论环境,因地制宜地做好日常法制宣传工作是关键。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宣传栏、墙报以及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体对检察业务进行广泛宣传,经常性深入街道、社区、乡村等上门宣讲法律、宣讲检察职能、宣讲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管辖范围,熟悉检察机关的办案程序,激励群众依法、正确、署名举报,树立检察机关的正面形象与执法权威。要大力开展“举报宣传周”、“反渎职侵权宣传月”等活动,通过举报知识宣传、法律咨询、散发宣传材料以及制作宣传图版巡回展出等形式不断创新丰富宣传的方式方法,拓宽、畅通多头、多源的举报渠道。要针对群众关注什么、需要什么来进行法制宣传。选择与他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为切入点,紧跟形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掌握社区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开展举报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提高群众对法律的认识,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

举报人员有时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模糊认识,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有的缺乏一些法律专业知识,有的也可能对检察院的职能不了解,对控告、申诉、举报的程序不熟悉,这时接待人员就应及时当好宣传员,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工作,一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我们党和政府打击犯罪、惩治腐败的决心;宣传本院查处的一些典型案件,从而鼓励激发群众反腐倡廉的热情。二要向来访群众宣传检察机关的职能,宣传举报指南,检察人员的纪律,接待人员文明接待群众的承诺,检察机关受案范围等规定。三要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有的上访人态度蛮横,无理纠缠;有的上访人做出妨碍检察机关正常工作;有的上访人员甚至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造成不良的影响。针对这些情况,控申举报接待人员要极其严肃地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教育上访人员依法上访,逐级上访。不属本院管辖的,应耐心地对来访人员解释,积极和有关部门联系,引导来访人员到有管辖权的部门反映。对一些“上告无门”的,应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反映,请地方党委政府督促有关部门处理。对来访人员进行宣传教育,要实实在在地帮助其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帮助其消除疑虑,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从而更好地正确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接访人员应该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贯穿于接访工作的全过程中。

(四)认真处理来访举报,着力化解社会矛盾。控申部门是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来访举报为民排忧解难的前哨阵地,其接待水平的高低,处理问题能力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群众利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要塑造良好的“窗口”形象,真诚接待来访群众,营造良好的接访环境,方便群众来访和接受监督,依法受理群众举报。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属于本院管辖的做到件件受理,案案复查;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尽力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帮助,为其指明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对个别来访人员言行过激、要求过分,要做好接待,以诚待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如果不能完全依上访人要求解决问题,要耐心讲明原因,以换取上访人的理解,以此提高检察机关的诚信度,避免矛盾在检察环节激化。要根据不同的对象、起因和性质,采取不同的工作方法,多进行一些换位思考,按政策、依法律,想方设法解决合理部分,对无理的甚至违法的要求和行为进行教育疏导,说服其接受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五)严格线索管理,促进举报工作规范化。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举报犯罪线索,是对检察机关的信任。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要确实加强举报线索的管理,使之发挥最大效用,才能切实保护好举报人,才能有利于办案工作的开展,取信于民,调动群众举报的积极性。线索归口管理是线索管理工作的基础,要严格实行线索统一归口管理。对举报中心直接受理的线索以及其他业务部门直接受理的线索,未经举报中心登记不得进行初查或处理,以防止线索的散失遗漏,杜绝初查的随意性和检察人员违法办案行为,确保举报线索的高效运作和及时查处。举报中心受理线索后,要根据线索的来源途径、举报方式、举报心态、举报内容以及被举报人情况等具体与否的特点,对线索进行审查,全方位地评价举报材料,确定轻重缓急区别对待。经过筛选后的举报线索,能有效提高分流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对移送其他部门的线索,要建立举报线索受理移送台帐,严格办理交接手续和移送手续,明确责任,防止举报线索遗失。在举报线索的转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向有关人员强调保密事项,不仅要防止举报内容的泄密,同时做好对举报人保护工作,切实做到对举报线索的统一、安全、保密管理。举报人一旦向检察机关作出举报,就迫切希望其举报的线索真正得到公正处理,要认真做好线索跟踪、督办、催办工作,及时正确查处,才不会影响群众举报的积极性,才能终最取信于民。

控申部门是检察机关的“窗口”部门,它是同群众打交道最直接的地方,也是化解社会矛盾的主要渠道。因此控申部门的接待人员要不断转变执法观念,改进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使控申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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