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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与强化检察法律监督
时间:2020-10-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是推进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人民安居乐业的重点工作之一。作为担负着法律监督职责的检察机关必须切实履行好这一重大的历史使命,同时正确处理好化解社会矛盾和实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的辩证关系,准确把握化解社会矛盾的基本原则,优化化解社会矛盾的实现途径。对此,笔者试图谈一管之见。

一、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与强化检察法律监督的辩证关系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强化检察法律监督是相互联系的,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第一,它是全局和部分的关系。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是党中央审时度势对我国社会稳定形势的新认识和新概括,是从过去单纯强调“稳定压倒一切”的工作任务到明晰动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方法的重大转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不是政法机关一家的事,而是需要党和政府齐抓共管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它是整体,它是大局。检察机关要实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必须自觉融入这一全局之中,自觉找准其位置,积极参与坚决服从,并有所作为。

第二,它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关系。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这是我国当前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给我们党和政府特别是政法机关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它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系统工程。检察机关积极投身这项工作与履行自身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不仅不是矛盾的,而是相互促进的。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既为当前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丰富了内容,又拓展了检察业务工作范围,为检察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坚实的平台,而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既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题中应有之义,又是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方法,也是提高化解社会矛盾效果的必然要求,它们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第三,它们的目标是一致的。共同服务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大局。化解社会矛盾说到底就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检察机关履职也必须通过正确履行立案监督权、侦查监督权、审判监督权和刑罚执行监督权打击犯罪分子,化解社会矛盾,同时坚决杜绝和制止在执法办案中产生新的矛盾,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

二、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的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政法三项重点工作决不是权宜之计。检察机关开展这项工作,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遵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把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标准和工作原则。

(一)顺乎民意的原则。坚持认真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经济发展,生活富裕,这是人民群众的最大意愿。检察机关在投身三项重点工作时,要最大限度的顺乎民意,自觉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始终坚持严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积极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新途径新方法。

(二)消除民愤的原则。始终做到和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首先,要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盗窃、杀人、强奸、车匪路霸、流氓恶势力等坚持露头就打,绝不能任其蔓延,形成气候;其次,因时因地制宜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给人民群众一个交待,一个说法,一个满意的答复;第三,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坚决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清除社会蛀虫,以平民愤,以得民心。

(三)温暖民心的原则。努力实践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一是要加强窗口建设,努力提高服务质量。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申诉、举报和控告,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开水解渴;二是广泛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律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网络的舆论监督,人民监督员的工作监督,对他们提出的问题要有答复、有回音;三是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始终做好开门评检工作;四是不断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认真开展如“三联三帮”、选派干部挂职、关爱留守儿童,救助特困群众等活动以融洽、和谐、密切检民关系,坚决杜绝为钱办案,徇私枉法,办事推诿,违法办案的事件发生,努力提高执法水平,不断提升检察形象。

(四)体恤民情的原则。把党的一切从实际出发的优良传统,优良作风不断发扬光大。当前要特别注重校园犯罪等重点领域的整治和打击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解除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坚决改变一些地方治安不好的状况,以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的途径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应通过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来实现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其一,通过检察调研,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检察机关要经常组织干警深入基层,密切同社区、村镇、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联系,在第一时间了解和掌握社会矛盾的新特点,社会矛盾背后集中反映的各种利益冲突,探求产生矛盾的真正原因。通过优秀的检察调研成果,为社会矛盾化解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其二,通过检察机关依法打击犯罪,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检察机关要通过参与“严打”和直接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的优势,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并把公正执法和监督公正执法贯彻于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的始终,把检察执法办案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矛盾化解的各个角落、各个层面。通过打击和查办使有关人员受到震慑而“不敢犯罪”;使相关人员受到警示而“不想犯罪”,从而有效铲除社会矛盾的产生土壤。

其三,通过检察职务犯罪预防途径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预防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标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的重要举措。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工作中,检察机关首先要通过预防减少刑事犯罪,职务犯罪,减轻其对社会危害后果,达到减少社会矛盾的目的;其次要通过建立检察联系点,完善各类联系制度,开展释法说理等活动,引导和帮助当事人化解积怨,最大限度地兼顾各方利益诉求,堵塞消除产生激化社会矛盾的漏洞;三是通过监督和参与重大经济活动,防止和整治不规范的市场行为,全面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减少和消除不稳定因素,从源头上遏制或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和发展。

其四,通过练好检察内功途径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一抓强队伍,实施好检察素质工程。要把参与化解社会矛盾作为锻炼检察队伍,提高检察队伍法律监督水平的一次大练兵,大检阅,以争创先进检察院,优秀检察官为载体,努力建设一支能适应化解社会矛盾需要的过硬的检察队伍;二抓强管理。针对检务管理的特点、规律制定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把三项重点工作纳入党组的重要工作来考核,并作为评价班子、干警业绩的重要依据,做到教育有方,监督有力,惩处有据;三抓强监督,使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始终置于党委的领导,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政府的支持之下,沿着健康的轨道向前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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