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适应改革后的形势,是摆在每一位入额检察官面前的一项迫切任务。我认为,每一名入额的检察官都应当认清形势,端正思想,顺势而为,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去适应变化了的新形势和新的工作模式,努力做一名合格的高素质的检察官。重点应在以下四方面下功夫。
一、更新司法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先进的、科学的、现代的司法理念,是检察官从事检察工作的前提,是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检察改革就是要解决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不适应、不符合、不协调的问题,这里面首要的是司法理念。检察官要适应改革新形势,充分履行好职能,必须以现代司法理念为主导,牢固树立五种司法理念。一是公正理念。公正在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各项司法活动中都是唯一目的和最高价值,是司法理念中最核心的内容。公正理念应当成为每一位检察官开展检察工作的精神和灵魂。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在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同时,要保证程序的合法性,做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有机统一。二是人性理念。人性化司法理念就是要重视人性、尊重人权、保护人权,这是司法活动的目的和归属。在检察执法活动中体现以人为本,要坚决抵制和摒弃任何与人权相悖的司法理念,摒弃先入为主、有罪推定等陈旧的司法理念,杜绝无视程序、随意执法、滥用职权等执法陋习。在诉讼中,既要充分尊重当事人和公民的人格尊严与权利,又要保障当事人和公民的权利最终得到有效救济,从而提高执法的正当性和信任度。三是民主理念。就是要改变过去封闭执法神秘化办案的做法,增强执法的透明度,推行阳光执法,把一切检察执法活动纳入公众视野,置于民众的监督之下,使社会各界能够在更广领域和更深层面了解检察、理解检察,进一步提升执法的社会效果。四是效率理念。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曾经说过,诉讼本身应该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结束,惩治犯罪的刑罚越是迅速和及时,就越是公正和有益。司法效率就是要求司法资源发挥其最大效用。提高司法效率,就是要求检察官应当迅速、快捷、高效地履行职责,消除拖拉作风,严守办案时限规定,遵守案件管理制度,积极探索提高效率的改革措施,减少诉讼环节,加快节奏,节约诉讼成本,以实现诉讼效益最大化。五是独立理念。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的保障。独立理念就是检察官对所办案件的事实、证据、性质、当事人是否犯罪、罪行轻重等独立作出的认定和决断,并对此独立承担责任。其要义是检察官行使检察权不收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司法责任制改革,使检察官执法办案的独立性增强,这就要求每一名检察官更加做到严格执法,能动执法,秉公用权,有效担当。
二、提升职业素养
熟练掌握并准确运用法律知识,是检察官必备的职业素养;业务水平的高低,是衡量检察官称职与否的基本标准,是确保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改革后的检察工作,对检察官的专业化水平要求更高,检察官职业化精英化特征和趋势凸显。作为一名检察官,要时刻铭记“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的警示话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勤学深思多练,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一方面,要认真学习并掌握基本的法学理论知识,针对本职工作特点,根据本职工作需要,有侧重地认真学习、精心研读《刑法》及其修正案、《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领域的法律,全面、完整、准确地了解、掌握并熟练运用法律知识;认真学习、精心研读与检察工作相关的法律规定、办案规则和业务知识,使自己具备较广博深厚的法律素养和较高的业务能力,努力成为一名专家型的检察官,多办高质量的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案件,不办错案。另一方面,针对科学技术发展突飞猛进,一些诸如计算机犯罪、证券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新型犯罪不断出现和经济犯罪频发的新形势,重点学习金融、税收、审计、经济、民事、计算机、逻辑学、心理学等与之相关的专业知识,注重提高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在业务工作中的应用能力,努力做到理解案件事实透彻,认定案件性质准确,操作技能熟练精准,从而有效揭露犯罪惩治犯罪。
三、改进工作方式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整个诉讼过程都要围绕审判来进行,所有诉讼程序阶段的标准都要向审判看齐,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这是保障严格司法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也是防止冤假错案发生的制度出口。这一制度的推行,会带来三方面变化:庭审实质化逐步加强,证据裁判规则会得到全面贯彻,庭审功能增强;审判民主性增强,庭审对抗性增强;定罪标准提高,协调协商判案将成为历史,无罪判决会增多。因此,检察机关指控犯罪的难度也将增大,面临的形势会日益严峻。检察机关除了在制度层面作出调整外,就检察官个人而言必须转变思路和方式,从容有效应对。一是在审前程序上创新。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把法律监督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侦查监督上。二是强化庭前会议功能。充分利用庭前会议的契机,将可能影响公诉案件质量和庭审活动的问题提前解决。同时,要重视辩方提出的证据。明确证据的名称、形式、证明事项,辩方申请出庭证人名单,针对性制作预案,防范证据突袭。三是提升运用证据能力。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克服以卷宗审查为中心的传统习惯,全面调查了解案件事实,对证据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全面、细致、严格审查。同时,要用换位思考和反向思维的方式,站在辩护方的立场,以辩护人的视角来审视案件的证据质量。四是处理好诉辩关系。摒弃偏见和对立态度,将律师视为共同推进司法公正的合作者。主动增进与律师的沟通交流,同律师之间形成新型、健康、互动、平等的控辩关系,共同努力提升办案质量。五是扮演好法律监督者的角色。以庭审为中心不是以法院为中心,更不是以法官为中心。作为检察官,要牢记检察工作法律监督的属性,摆正自己的位置,充分利用法庭这个舞台,既要做好指控犯罪的公诉人,又要当好审判的监督员,强化对庭审活动的监督。在尊重法官中立裁判的同时,认真行使监督权,不能放任法官自由裁量,对于明显错误的判决要依法提起抗诉。
四、培树担当精神
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的扁平化,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实行,使检察官执法办案的权限进一步扩大,同时也进一步强化了自身责任。这就要求检察官必须具备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的职业精神和职业素质。每一位检察官既要在大是大非的政治考验面前,旗帜鲜明、挺身而出,又要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面对各种诱惑、干扰甚至是威逼恐吓时,敢于挺直脊梁、秉公执法,敢于同一切破坏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行为作斗争,敢于同一切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坚持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在过去那种“办案者不决定,决定着不办案”的层层审批职责不明的办案模式下,好多检察官担当意识不够强,担当能力比较弱。面对检察改革的新形势,急需要我们树立担当精神,敢于担当,善于担当,提高担当能力和水平。敢担当,就是面对所办的案件,无论什么类型,案件大小,复杂难易程度,都要勇于接受,不能犹豫,特别是遇到一些大案复杂的案件,不能退缩,不能逃避,更不能挑肥拣瘦,要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气魄,迎难而上,接受挑战。无论是独立承办案件还是以办案组的形式办案,都要以一种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态度,公正执法,不偏不倚,排除私利,克服己欲,严把事实认定关,法律适用关。既要坚持法律标准,又要防止人为提高或降低标准,注重证据的综合审查和运用,主动、果断排除非法证据。要正确处理与部门负责人、主管检察长、检委会和检察官助理的关系,该由自己独立决定的事项,要勇于作出决定,敢于负责。逐步养成独立思考、独立办案、勇于承担责任的工作作风。遇到问题不推诿扯皮,不屈从权势,不受社会舆论干扰,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处理。善担当,就是要掌握担当的方法,提高担当的能力。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时,要讲究方式方法,规范言行,不能鲁莽从事。在执法办案中,遇到当事人不理解,社会舆论有疑问的,要善于释法说理,态度认真诚恳谦抑,着力增强情感认同,以理性、平和、文明的精神赢得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理解支持,增强办案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