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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最严”常态检查 保障春节食药安全
时间:2021-02-08  作者:冯志飞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积极落实上级《关于春节期间联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活动通知》的要求,确保人民群众春节期间食品药品使用安全,保障疫情期间人民群众身体健康,2月8日上午,襄都区检察院在常态化开展“四个最严”专项活动基础上,再一次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春节前食品、药品安全排查、治理活动,为人民群众的“舌尖安全”把好关、看好门。

  联合检查组由襄都区检察院院副检察长王根英、专委曹建兴带队,首先到邢台市天宇医药有限公司邢州北路店,对各类药品、防疫必需品及医疗器械进行排查。药店的负责人详细介绍了店内当季药品的种类、数量和进、销货情况。联合检查组重点对口罩、莲花清瘟胶囊等防疫用品的质量安全和价格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仔细查看了其他药品的进、销售记录,并随机抽取相关药品,核查其进货来源、出库批次、有效日期等信息是否与单据存根、销售记录完全一致,以保证人民群众吃的都是放心药。

  之后,联合检查组来到客流量较大的大众厨房肉食批发市场和家乐园天一城超市,检查了解春节期间热销的生鲜猪、牛、羊、禽肉和蔬果粮油的供应保障情况,特别对冷链运输食品进行了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组查看部分了肉类及冷链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并进入冷库实地了解食材贮存环境,听取相关负责人关于冷链食品的加工、运输、检疫等环节介绍,同时随机抽检了部分食品,对食品经营单位开具发票、进销货台账进行核查,以确保进货渠道正规、来源可溯。

  在检查中,联合检查组还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卫生条件、三防(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各类食品经营单位的证照许可、食品安全制度等落实进行检查,并积极加强沟通交流,向众多商家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提高依法经营意识。同时对经营商户强调了食品药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一是要落实防控措施,完善消杀记录;二是进场进店人员务必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码登记;三是食品从业人员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四是药店要切实执行相关药品的销售制度,遇到发热病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春节期间食药品的安全工作,规范了食药品的市场经营,提升了食药品经营者的的自律意识,为打造节日期间安全消费环境奠定了基础,保障人民群众过一个健康、祥和的“放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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